打造“好客好品 好水好鱼”!2022山东渔业渔政工(2)
推进三产融合
提升全产业链价值
加强产销对接。推进市场流通能力建设和产品营销,以正名大菱鲆、打造“盐田虾”为重点,借助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等水产专业展会平台和海水产品进内陆系列活动,打造“好客好品 好水好鱼”渔业品牌;支持各地利用节庆、博览会、线上营销、产销直供等平台、手段,提升我省渔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渔业生产统计,完善养殖渔情监测,开展水产养殖重点品种监测。加强水产品价格和市场监测分析,强化渔情、市场和贸易数据收集。
延伸产业链条。开展全省水产品加工业摸底调研,建立全省水产品加工项目管理库;实施好2022年水产品加工及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积极发展休闲渔业,加快《山东省休闲海钓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做好省级以上休闲海钓赛事活动备案管理,加强渔夫垂钓品牌宣传,推动休闲渔业复工复产。
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建设港、产、城一体化现代渔港经济区,加快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烟台牟平区、日照开发区3个国家级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储备项目,启动省级渔港经济区建设,推进产业渔港、绿色渔港、人文渔港、智慧渔港和平安渔港发展,不断提升渔港经济区建设与推进渔区乡村振兴的融合度。
强化监管效能
全面做好涉外渔业管理
规范发展远洋渔业。落实“十四五”远洋渔业发展规划,用足用好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扎实推进相关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加快推进沙窝岛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和加纳等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加快南极磷虾船“华祥9”建造,提升远洋渔业综合保障能力。组织开展远洋渔业管理人资格、安全生产管理等业务技能培训,扎实开展远洋渔业监管年行动,全面提升我省远洋渔业企业履约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组织举办中国(山东)远洋渔业产品博览会,打响山东远洋渔业品牌。积极开拓金枪鱼、鱿鱼等远洋渔业产品国内消费市场,助推远洋渔业融入双循环格局。
加强涉外渔船管控。加强涉韩入渔渔船管理,杜绝严重违规行为发生。加强与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中国渔业协会、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和省外办、省公安厅、山东海警局等部门、单位的对接协调,及时妥善处置涉外渔业事件。修订完善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规范做好涉外违规责任追究工作。做好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远洋渔船回国报告三项制度,坚决防止疫情通过海上输入。
加强源头治理
提升渔政执法能力
抓好海洋涉渔综合治理。实行省市县三级、多部门一体化运行,不断深化全链条、全环节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治理,消除涉外渔船违规隐患,防止涉外违规事件发生。严厉整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加强港口码头岸线巡查、重点海域巡航、船舶修造企业检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铲除“三无”渔船生存空间。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非法捕捞、越界捕捞的滋生土壤。
严格渔政执法。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山东省系列执法行动。不断强化与海警、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切实打好海洋伏季休渔和黄河禁渔等休禁渔持久战,持续推进拖改刺(围)、拖(围、刺)改钓渔船整治,继续强化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水产养殖执法监管,严格管理专项(特许)捕捞,依法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依港管船能力。严格落实渔船船籍港管理制度,夯实渔船管理属地责任。建立完善渔业执法机构和海岸警察驻港、巡港制度,加大渔港执法力度,加强渔港周边水域站锚渔船登临检查,消除监管盲区。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登记制度,压实相关方责任,实施对渔港、渔船、船员的有效监管。
提升技防水平。加快建设新一代海洋与渔业综合管控与服务保障平台,升级改造渔船监控终端,出台我省海洋渔船终端管理办法,提升渔船管控精准化、科技化水平和执法效能。健全省、市、县三级全天候监控值班制度,提升预报预警、处置能力。研究拟制渔船身份自动识别系统开发建设方案,开发建设渔船进出港登记管理APP。
强化风险防控
守牢渔业安全底线
抓好渔业安全生产。持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开展“2022商渔共治”行动,联合山东海事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警示教育,商渔船长面对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安全执法巡航行动,强化多部门水上安全监管合作,提升水上交通、渔业安全保障水平;做好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聚集拖网、刺网、潜网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全面排查、梳理和整治一批渔业安全隐患,严惩一批渔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进一步加强海上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强化多部门水上安全监管合作,提升水上交通、渔业安全保障水平;开展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渔业安全督导检查,防范和化解渔业安全事故发生;每季度开展一次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提高渔政、渔民应急实战水平,提升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